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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开曼公司的条件

注册开曼公司的条件:

1、所需文件及资料:

(1)、公司董事及股东的基本资料,包括地址、国籍、护照副印本,并附上在本地公证机关进行公正的公证书,中英文对照原件。

(2)、公司董事及股东的地址证明文件(如客户提供的地址与提供的证件上的地址相符,可免出具此证明。

2、股东人数及资格:最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

3、董事人数及资格:最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4、注册地址及代理:注册地址必须在开曼群岛,注册代理由金百利为您服务。

5、公司名称:拟注册之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公司之名称相同或太相似,除此以外没有特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 或其缩写作为结束语。以下词汇需经过特许方可使用: 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国)、Insurance(保险)、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协会)等字眼。税务免除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注册文件必须以英文书写。

6、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美元作为最少注册资本。资本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7、注册办事处必需位于开曼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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