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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在内地收购公司公证认证

        香港与内地法律制度不同,香港公司在广州收购公司时,需办理公证认证以确保其主体资格和授权文件在内地具有法律效力,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及签署人资格,方可在内地(如广州)被官方认可和使用。

一、香港公司收购内地公司需要办理材料:

公司注册证书(CI)

商业登记证(BR)

周年申报表(NAR1)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批准收购事项)

授权委托书(如由代理人办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收购协议(如需公证)

二、香港公司收购内地公司办理流程

香港本地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由香港执业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对上述文件进行公证,出具 "公证文书"。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将公证后的文件提交至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司法部指定机构),办理 "加章转递" 认证。

三、工商登记材料

如广州市场监管局可能要求补充:

收购后的新公司章程

内地公司《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股权转让协议(如有)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香港公司收购内地企业属于外资行为,需向商务部门提交投资备案(如涉及限制行业需审批)。确保收购前核查内地产业准入政策。完成公证认证后,即可向内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正常办理收购后的股权变更及登记手续。如有进一步问题,可提供具体细节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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