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涉外律师公证>香港律师公证

香港文件为什么需要加盖转递章

        香港文件在内地使用时需加盖转递章,核心原因是解决香港与内地法律体系不同导致的香港文件在内地无法确认其真实性,需要通过官方背书建立两地文件流转的信任链路,同时防范伪造欺诈风险,确保文件在内地具备合法效力。

        依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等相关规定,香港公司文件、个人证明等在内地办理工商注册、诉讼、财产登记等事务时,需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再通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方可被内地法律体系认可为有效证据或法律文件。

一、综上所述,香港文件用于内地通常两个步骤: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首先,必须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并出具公证。这些公证人是具备特定资格的律师,分布在各香港律师行。

2.加章转递:公证完成后,文件需被送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对公证人及其签名和印鉴进行核实,然后加盖专门的“转递章”。


香港律师公证和加盖专递章样本图


*需要注意文件的语言,若使用的是英语,还需要办理翻译认证。

二、使用场景如下:

1.个人场景:香港出生纸用于内地落户入学、香港结婚证用于内地房产共有登记、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于内地就业落户等,均需提供加盖转递章的文件。

2.企业场景:香港公司在内地设立分公司、参与诉讼、办理银行融资时,其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必须经加章转递后才能被工商局、法院、银行等机构认可。

        加盖转递章,表面上是一道行政程序,实则是“一国两制”下法治协同的智慧结晶。它既尊重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既设定了必要的合规门槛,又通过制度创新提升了便利性。



请您完善以下资料

公司注册地
公司中文名
公司英文名
*姓名
*电话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