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涉外律师公证>香港律师公证

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

        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是一项非常常见的公证业务。无论您是委托人(房主)还是受托人(被委托代办的人),了解整个流程和注意事项都至关重要,若这份委托书需要到其他国家使用,海牙成员国需要办理海牙认证,非海牙成员国需要办理使馆认证。

一、什么是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

简单来说,就是房主(委托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处理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于是书面授权给一位或多位可信赖的人(受托人),让其代为办理。
公证处的作用就是对这份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确保委托是委托人本人的真实意愿。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房管局、银行等机构都会认可。
若这份公证书在海外使用,需要赋予这个公证书在目的国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是海牙成员国办理海牙认证即可,一方不是海牙成员国,办理使馆认证即可。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

1.房主在国外、外地或长期出差,无法回国或亲自到场办理,需要办理公证以及所属国家海牙认证

2.房主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或身体健康原因无法亲自办理。

3.房主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处理复杂的交易流程。

4.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全程亲自办理。

三、需要准备的文件?

1.身份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如果户口簿无法体现婚姻状况,可能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②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③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非常重要: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一方名字,通常也需要配偶到场表示同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如果配偶不能到场,可能需要另办一份“同意出售声明”公证。

5.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即可,不需要原件。

7.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受托人的材料:通常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受托人一般可以不到场。

         受托人必须绝对信任,最好选择直系亲属,谨慎授予“收款权限”和“抵押权限”。保管好公证书或认证文件,防止被滥用。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是一个流程清晰但要求严谨的事情。谨慎授权准备好材料,整个过程在公证员的指导下会非常顺利。



请您完善以下资料

公司注册地
公司中文名
公司英文名
*姓名
*电话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