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开立离岸账户的条件

1)公司客户的注册地(不可为邮政信箱地址,如P.O BOX 等)、经营活动地区、公司董事或股东国籍不在高风险国家地区(高风险国家地区名单以总行合规部下发的相关通知为准);

2)个人客户以及公司董事为外籍的,其签证期不得在6个月以内(含)。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我国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交易对象不涉及联合国和美国的制裁对象;个人交易不涉及军火、毒品和其他敏感物资的贸易或恐怖活动,交易对象不涉及联合国、中国和美国的制裁对象;

4)原则上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个人客户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联系地址,申请开户的公司和机构的办公场所和通讯地址需经核实;开户原则上采取属地化管理,客户不得跨地区开户。

5)经查册,公司为合法、有效存续的商业机构;

6)开户申请人以及公司的所有人、合伙人或重要董事、经营负责人等不存在违法或其他不良银行记录;

7)公司客户需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

8)没有被银行同业列为嫌疑类客户名单或没有被生意合作伙伴涉嫌欺诈类投诉等情况发生;

9)公司客户开户时必须配合填写《离岸公司客户美国身份声明书》;个人客户开户时必须配合填写《离岸个人客户美国纳税居民身份声明书》;

10)符合总行反洗钱要求的其他情况。

 

香港有限公司开户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2)企业商业登记证;

3)公司章程;

4)董事会决议;

5)法团成立表格/周年申报表;

6)董事身份证件;

7)预留印鉴卡;

8)离岸金融部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费用:

开户费用:25美元

企业网银有综合年费:是300元以内,满一年收取;如需要开通企业付款等转账功能,至少要有一个证书用户,证书服务年费是交行CA证书每张证书150元;USBKey工本费每套70元,具体办理前您可联系您的开户行客户经理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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